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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上海浦东机场海关现场通关处会议精神的通知,对采取分运单报关的新模式规定如下:
分运单报关模式从7月15日(星期一)开始实行,原有的拼票报关模式截止时间为7月14日下午17:00
1.
分运单报关模式范围包括上海浦东机场的普货报关(属地报关不属于),上海浦东机场始发地的转关货物,如上海始发地到南京转关/`北京转关等(太仓/`昆山/`外高桥的关封货不属于)
2.
分运单与报关单必需一一对应。如混装货,有几分报关单就需要提供几份分运单
3.
报关时必需提供运单原件一份
无分运单:提供正本总运单一份(copy11-12那2页)敲地面代理章
有分运单:提供正本分运单一份(至少2页)哪家出分单敲哪家的章
4.
原有的货物联系单系统还需输录,交货模式不变,(仓库:必需在7月15日之前完成联系单系统的升级工作,否则到时系统会通不过),到时仓库凭运单,第四联报关单,载货清单到卡口交单敲章
5.
查验时查验货物必需有贴标签。(标签上必需有总单号`/分运单号/`条形码),查验必须提供正本发票`装箱单(客服:要求客人必需提供两套发票箱单)
6.
关于关封
1,区内关封,如外高桥 松江等关封无论无纸或有纸暂不实行分运单报关。
2,而外地关封在上海浦东机场配运单的即需要配分运单报关。故外地关封,如苏州关封,无锡关封等货物在配运单及分货上需按分运单模式操作,关封不能与普货拼货。
特此通知,请广大客户知晓!
空运出口部
2013年7月1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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